市公安局决定开展向马鸿臣学习活动 2008-09-08 08:26:00 来源:平顶山日报 
本网讯(记者刘玉珊)9月5日,市公安局作出决定,在全市公安机关开展向马鸿臣同志学习的活动。
今年59岁的马鸿臣,是市公安局卫东分局刑事科学技术室主任,高级工程师,一级警督警衔。马鸿臣从事公安工作、特别是刑事技术工作以来,忠于职守,兢兢业业,忘我工作,无
私奉献,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多年来,他参与侦破各类刑事案件8400余起,其中重特大刑事案件350起;攻克多项技术难题;在国家、省级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27篇,两次参与公安刑事科学技术教材的编写工作;先后被评为“全国公安刑事科学技术工作先进个人”,河南省“刑侦行家”,4次荣立三等功。
决定要求,全市公安机关要学习马鸿臣同志勇于创新、争创一流的精神;学习马鸿臣同志认真钻研业务、刻苦学习的进取精神;学习马鸿臣同志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对工作极端负责的优良作风;学习马鸿臣同志顾全大局、默默无闻、舍小家、为大家的奉献精神。
决定强调,把学习马鸿臣同志的先进事迹与当前正在开展的大讨论活动、弘扬“河南公安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学先进、比创新、看实效”的要求结合起来,与当前各项打防违法犯罪工作结合起来,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全力打好公安工作翻身仗,确保市公安局党委“整体位次全面提升、重点工作保二争一”目标的顺利实现,为维护我市政治稳定和社会治安大局平稳、构建和谐社会、创建平安鹰城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责任编辑:杨晓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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