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斋节”放假通知 2008-09-24 08:12:26 来源:平顶山日报
2008年10月2日(农历戊子年九月初四)是我国回、维吾尔、东乡、保安、撒拉、乌孜别克、柯尔克孜、哈萨克、塔吉克、塔塔尔等10个信仰伊斯兰教的少数民族的传统节日——开斋节。根据国家规定,10月2日对以上10个少数民族的职工放假1天,工资照发。对因工作需要坚持工作的职工,按法定休假节日标 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月9月24日
2008年10月2日(农历戊子年九月初四)是我国回、维吾尔、东乡、保安、撒拉、乌孜别克、柯尔克孜、哈萨克、塔吉克、塔塔尔等10个信仰伊斯兰教的少数民族的传统节日——开斋节。根据国家规定,10月2日对以上10个少数民族的职工放假1天,工资照发。对因工作需要坚持工作的职工,按法定休假节日标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月9月24日
责任编辑:杨晓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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