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点击:在贵州黄平县,不少中小学生在公路沿线行走时遇见车辆,都要停下脚步敬礼。当地教育部门称,这是在全县范围内推广的礼仪方式,全县所有中小学生都会向过路车辆敬礼,一是表示对驾驶员的尊重,二是防止安全事故发生。(本报今日A12版报道)
为了安全,行个礼未尝不可
□郭绍俊
该消息一经媒体发布,立即引来质疑声一片,一是认为会增加孩子的行路负担,二是认为向司机行队礼,没有实施依据,三是认为此做法有作秀之嫌。但我以为,为了孩子的安全,让孩子行队礼并没什么不好。
首先,这是基于对孩子的人身安全保护。据公安部的最新统计,我国每年死于交通事故的人数超过10万人,其中中小学生占死亡人数的3成左右,而步行交通事故危险人群为5至9岁儿童,除去缺少应有的交通安全知识,中小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更令人担心。在一项对孩子进行的问卷调查中,当被问到“如果上学快迟到了,在过马路时正好赶上红灯,你会怎样”时,6.2%的被访者选择了“赶紧过马路”,9.6%选择了“旁边有人过就跟着过”,27.4%选择了“车辆少,就小心地穿过马路”,三项累计高达43.2%。因此,为了孩子的安全,就应该为孩子谋求更为有用的方式。
其次,保障孩子人身安全,应该不拘形式。尽管交管部门早就注重“对娃娃的交通安全教育”,交巡警不但定期走进校园为他们上交通安全课,也通过免费赠送《交通安全教育读本》的方式加强了交通安全教育的普及,但由于这种教育目前还受到地域、人力和物力等方面的限制,偏远山区的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意识还主要停留在“红灯停、绿灯行”的阶段,再加上孩子们的反应及判断能力差,对交通环境、交通危险认知水平低,比如上下学喜欢在路上嬉戏打闹、突然猛跑,这都极易让孩子受到伤害。让孩子明白交通标志的含义,充分认识到交通违章的危险当然好,而像这样通过规定在遇到车辆时向司机行礼,而不致乱跑、乱撞,倒更有利孩子们的现实安全。
再者,向司机行队礼并不违背少先队队礼规范。《中国少年先锋队章程》中就明确规定少先队员在升国旗、举行队会、祭扫烈士墓、接受领导检阅,以及平时见到老师、长辈都要行礼。现在要求孩子们遇到行车司机行队礼有什么不对呢?孩子向长辈行队礼表达尊重,司机谨慎驾驶,懂得避让上下学的孩子,这本身就是相互礼让的过程,对于司机的行车安全和孩子的生命安全,不都是很好的事情吗?
在对孩子的安全保护上,实质永远比形式更重要。车祸目前已成为紧随溺水之后的危及学生生命的第二大杀手。学校是学生安全的直接管理人,负有对学生进行管理、教育和引导的职责,让孩子向司机行队礼以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是学校对孩子进行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具有很大的现实可操性。作为一名小学生的家长,我非常赞同黄平县教育局的做法。
有一种感动如此摧残人性
□舒圣祥
在贵州黄平,这条规定从2004年一直执行到了现在,当地教育部门想必一定是自认很成功的。尽管这一规定的出发点不坏,但黄平教育局官员认为,中小学生向过路车辆敬礼能够消除学生在公路边玩耍的安全隐患,我认为有点扯淡。一则完全可以要求学生在路边避让而不必敬礼,二则注意安全更应该是司机的职责。因此,规定学生必须向过往车辆敬礼,最主要的效果应该是“表示对驾驶员的尊重”。
事实上,无论是记者的新闻稿,还是赞同此举的网友,无一例外都将自己置于了被敬礼的位置上。他们赞同此举的最大理由就是,如果自己开车遇到敬礼的中小学生,一定会很受感动。我很想反问那些自称很受感动的人:为什么应该是未成年的中小学生通过敬礼让司机感动,而不是作为大人的司机通过文明行驶让学生感动?在贵州黄平那样并不富裕的地方,这样的反问应该还可以再进一步:为什么应该是作为穷人和平民的中小学生向开车的富人和官员敬礼,而不是相反?
这样的反问也许会有人很不以为然,那么请跟随我思考以下问题:如果您偶尔驾车在贵州黄平,看到沿路中小学生向您敬礼,您想必会很感动,这一点我比较相信;可如果您就生活在贵州黄平,对中小学生敬礼早已司空见惯,您还会每见必生感动吗?对此,我就很怀疑了。尤其是,当您知道这是当地教育部门的强制规定,就像老师规定学生要完成什么作业一样,您有无可能不自觉地暗生某种优越感?假如您恰好是去学校接您的孩子放学的,看到路边他的同学向你们敬礼,您的孩子会否从小树立一种浓厚的等级观念?那些父母没车的孩子呢,他们会否因此感到自卑?
为了让要么代表财富要么代表权力的车主获得某种并不可靠的感动,而强制让中小学生养成“见车必须敬礼”的习惯,还有比这更摧残人性的事情吗?当然,教育部门大可以将此解释为“讲文明、讲礼貌”,就像中小学生顶着烈日或暴雨为出席活动的领导打伞也是“讲文明、讲礼貌”,就像退回去一百多年,草民看见官老爷必须下跪同样是“讲文明、讲礼貌”;但是,这与奴化教育又有多少区别?五千年历史早已证明,中国从不缺少驯服的“子民”,缺少的是站立的“公民”。
我很遗憾地看到,仍然还会有孩子在“见车必须敬礼”这样的荒唐规定中长大。某种意义上,“见车必须敬礼”不仅是一种强加于学生的无聊礼仪,更是一种“贫穷者和无权者的礼仪”。我觉得,制定规定的人和所有赞同此举的人,很有必要也在想象中将自己的童年或者自己孩子的童年安排在这样的情境中去试试看。当一部分成年人的感动是建立在另一部分未成年人幼小心灵备受摧残的基础之上,那么,制造这样的感动近乎可恶,而要求获得这样的感动简直近乎可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