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程颖)昨日,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我市自10月9日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0.27%。
据介绍,此次调息是根据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通知确定的,已发放的贷款在本年度利率不变。10月9日前发放的,期限在1年以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10月9
日后仍执行原利率,不分段计息;期限在1年以上的公积金贷款,10月9日后仍执行原利率,自2009年1月1日开始,执行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档次利率,对于不同还款方式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分别依据相应的还款公式确定新的月还款额。
10月9日(含)后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调整后的期限档次利率,借款人采用自由还款方式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月最低还款额不变;对于采用等额均还和等额本金还款方式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按照还款公式确定新的月还款额。对于已经签订借款合同,且放款日为10月9日(含)后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须在借款人签订调整贷款利率的通知单后,才可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通知要求,从2008年10月9日起,上年结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下调0.18个百分点,由现行的3.33%调整为3.15%;当年归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保持不变。同时,10月9日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也下调。5年期以下(含5年)及5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均下调0.27个百分点。5年期以下(含5年)从4.59%调整为4.32%,5年期以上从5.13%调整为4.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