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踪报道]上坟引发森林大火 妯娌俩被判刑 2008-10-22 14:50:11 来源:平顶山晚报 
本网讯(记者樊建伟通讯员张海民)妯娌二人结伴去上坟,不料引发森林大火。昨日,记者从汝州市人民法院获悉,妯娌二人一审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判决书送达后,二人表示服判。
据介绍,2008年3月9日上午,汝州市骑岭乡范集村村民郭某和嫂子张某、张
的孙子范某某等,一起到位于汝州市国有风穴林场小杨沟林区内上坟。到坟地后,郭某和张某分别点燃了自带的火香、箔纸。张某抽出点燃后的一支火香给5岁的范某某燃放鞭炮,30多分钟后,他们发现距坟约十七八米远的地方着火了,几人灭火但没有扑灭,遂打电话报警。后当地警民奋力扑救,大火被扑灭(本报曾作报道)。次日,汝州市森林公安分局以涉嫌失火罪将郭某、张某刑拘。
林业部门现场勘验认定,过火树种为刺槐、麻栎、侧柏等,过火面积达16.4公顷,烧死、烧毁了大量大小不等的树木(苗)。在诉讼过程中,郭某、张某的家属赔偿汝州市国有风穴林场一定经济损失。
责任编辑:王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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