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徐洁净)记者10月21日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获悉,在“新解放、新跨越、新崛起”大讨论活动中,市安监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学先进、比创新、看实效”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保证全市安全生产。
我市是国家重要的能源工业
基地。全市生产经营领域共有煤矿167座、非煤矿山278座、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1063家、建筑施工单位217家、民用爆炸物品生产经营单位8家、烟花爆竹批发经营单位8家、烟花爆竹长期经营网点248家、大型尾矿库13座、规模以上企业735家,公共领域共有各类公共聚集场所981家、重点消防单位1449家、公路通车里程1.3万公里、运营车辆376424台、水库171座、营运船舶91艘,工业门类齐全、高危行业集中,安全生产任务繁重。为此,市安监局高度重视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
实行目标管理,完善安全监管和奖惩制度。一是建立以亿元GDP死亡率、工矿商贸十万人死亡率、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为主要指标的安全生产指标控制体系,科学制定全市各责任单位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各级政府、各部门、各企业,贯穿到生产经营的全过程。二是市政府出台了《平顶山市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办法》、《平顶山市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办法》和加强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管理的多项规定。建立了季度安全大检查制度、双月专项检查制度、特殊时期部门联合检查制度和领导带队督查制度。健全了安全日志制度、联合执法及案件移送制度和事故调查、按期结案制度。
建立安全监管机制,强化分类监管。建立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煤矿安全例会制度,明确企业法定代表人(包括煤矿的实际控制人)的责任。完善驻矿监管制度,实行统一的日志化管理,监管的重点由地面转入井下。强化煤矿现场管理,继续在煤矿推行“四个委派”,配齐“五职”矿长,督促煤矿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管理人员,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等20项必要的管理制度。按照生产矿井、技改矿井进行分类监管,对采矿证即将到期煤矿实行重点监管,严厉打击生产矿井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和技改矿井边技改、边生产或只生产不技改的违法违规行为。强化煤矿分区管理,对全市不同区域内受瓦斯和水害威胁严重的煤矿开展预防性检查和重点监控,严格执行24小时瓦斯自动监测、便携监测、人工监测相结合的瓦斯检查管理制度,强制煤矿配齐探放水设备,完善排水系统,建立专职的探放水队伍,增强煤矿的抗灾能力。
构建安全生产工作长效机制的细则还包括:一是全面落实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政府行政首长两个责任制。继续完善以五项重要指标和各项基础性工作为内容的安全生产指标体系,严格考核2008年度各县(市、区)、各部门、各责任单位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建立激励约束机制。二是落实政策法规措施。抓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贯彻,落实事故调查处理、隐患治理、危险源监管等政策法规。三是落实源头治本措施。普及工伤保险,推行责任保险。以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验收、安全许可证核发为抓手,严格市场准入。四是推广实行企业安全承诺,开展企业安全诚信评价试点工作。五是建立健全重大隐患分级管理和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机制。六是落实安全责任追究。建立健全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协调机制,从严追究违法违纪行为,严厉打击谎报、瞒报事故现象,推动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