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如何处理好属村集体所有的16000棵需要更新的杨树,让干部群众都认可,是一项难度不小的工作。然而,汝州市临汝镇东营村年初用“五步工作法”则轻松地解决了这个问题。11月2日,该村党支部书记史全有在回想起这事儿时欣慰地说:“我们按照‘五步工作法’的要求统一了思想,将这批树公开拍
卖,所得资金用于村中基础设施建设。不然的话,还真难让村民都满意。”
记者在汝州市采访时了解到,所谓“五步工作法”,是指村两委会在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时,原则上要遵循五个步骤进行:由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代表联名提出议案;由村党组织召开村两委会联席会议,并提出具体意见;党员大会对村两委会提出的意见进行审议;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村两委会负责组织实施,并适时公布办理进度和结果。
汝州市委常委、组织部长赵会杰说:“管理民主是新农村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推行这项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解决一些村存在的两委会职责不清、工作相互推诿,个别村干部民主意识淡薄、听不进群众的意见等方面的问题,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据了解,这项制度于2006年6月先在东营村试点。在总结该村成功经验的基础上,2007年5月,汝州市在112个新农村试点村推行村级民主管理“五步工作法”。今年以来,“五步工作法”作为一项村级民主管理制度在汝州市各乡(镇、街道)全面推广。在这一制度实施过程中,各村还在组织部门的指导下分别成立了民主管理监督小组,确保了这一制度的有效运行。
“五步工作法”的推行,促进了汝州市农村的和谐发展。目前,汝州市骑岭乡河坡村、纸坊乡石桥村、焦村乡段村等村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分别通过“五步工作法”统一了对新村规划、支柱产业发展等重大问题上的认识,在基础建设等方面率先取得突破。小屯镇耿堂村根据“五步工作法”要求,通过村两委会提出议案、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等程序,以招标方式把三山寨市场承包出去,既改变了市场原来脏乱差的面貌,又为村集体每年增加了5万元的收入。
“五步工作法”的推广,使群众的意愿在村级决策过程中得到切实体现,因而得到了群众的真心拥护。东营村在建文化活动中心时需要搬迁13户村民。尽管舍不得离开原来的家,但这13户村民很快搬迁完毕,腾出了场地。村民张自立忍痛拆掉自家新建的5间平房,他说:“俺们都参与了文化活动中心建设审议讨论过程,知道建文化活动中心是惠及全村老少爷儿们的好事儿,再说村里也给了补偿,尽管我们麻烦点儿,可为了全村的大事儿做点儿牺牲,值得。”(谢运和
焦彩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