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钢市医疗救助实现同步结算 2008-11-10 08:34:22 来源:平顶山日报 
本网讯(记者刘玉珊通讯员陈会杰)11月7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近日,在舞钢市,城乡低保对象患病住院后,享受的医疗救助可实现同步结算,这在平顶山市是第一家。该市已全面建立医疗救助与救助对象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同步结算新体制,已有37名困难群众得到同步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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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p; 按照《舞钢市医疗救助同步结算实施意见》规定:城乡低保对象患病住院后,在规定用药目发生的医疗费用,个人负担部分按40%救助。农村五保对象救助比例为70%。医疗救助年封顶10000元。救助对象患病在乡镇卫生院、舞钢市人民医院住院治疗,由医院垫付应救助部分的费用,定期与民政局结算。
据悉,今年5月,舞钢市被确定为省、市城乡医疗救助同步结算试点以后,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完善救助方案,改进结算办法。为推行医疗救助同步结算,舞钢市重点做好工作成立医疗救助办公室、安排专项工作经费2万元、研究制定了《舞钢市医疗救助同步结算实施意见》,同时,在安寨乡先行开展了医疗救助同步结算试点。
据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实行同步结算是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一项重要举措,可以有效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因无力垫付医疗费用而不能及时入院治疗问题,提高救助实际效果。目前,他们正在指导各县(市、区),借鉴舞钢试点经验,修订完善救助方案。2009年,我市将全面推行医疗救助同步结算。
责任编辑:宋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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