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煤炭局:矿井须配备专业防治水队伍 2008-11-25 08:39:18 来源:平顶山日报 
本网讯(记者徐洁净)市煤炭局昨日召开专门会议,就冬季煤矿防治水工作作出明确规定,每个矿井必须配备不少于2人的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6人的专业防治水队伍。
会议还要求,矿井必须按照“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16字方针和“防、堵、疏、
排、截”的5项综合治理措施,严格执行“采掘必探”的探放水规定,并实行探放水工作记录、班报表、日报表制度和矿长、技术负责人审查签阅制度。要定期对矿井水害因素分析和预测预报,及时收集、调查本矿和相邻矿井的老空、废弃井巷等出水点、积水时间、积水量、积水范围等资料。探、排水技术装备要完善、运行可靠。受水威胁的矿井和区域必须建立探放水队伍,配齐探放水设备。技术负责人必须每季度组织一次对矿井水情调查,查明矿井和采区水文地质条件,制定水害防治的专项措施。
责任编辑:杨晓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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