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碰瓷” 陈先生后悔没报警 2008-11-25 11:28:23 来源:平顶山晚报 
本网讯
回家途中,突然遭遇一男子撞车,没见着伤却赔了500元钱。“现在想想,当时真应该报警!”昨日,家住新华区中兴路街道联盟路社区的陈先生向本报反映他的遭遇时说。
据陈先生介绍,11月19日下午5时许,他和同事骑着电动车下班回家,行至市区光明路与湛北路交叉
口附近时,一男子突然上前撞歪了他的电动车倒车镜,并声称手被撞伤了。由于没见外伤,陈先生表示质疑,并准备离开,但男子及其两个同伴跟在后面,非要去医院检查或让陈先生给1000元医药费私了,否则就找人打陈先生一顿。害怕报复,陈先生向同事借了500元钱给对方才算了事。
回家后,陈先生越想越觉得不对劲儿,便将此事讲给妻子。妻子告诉他,报纸上登过不少类似事件的报道,他遇到“碰瓷”的了,当时应该报警。(范丽萍)
责任编辑:王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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