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意见推进土地流转 目标:2010年达到50万亩,2015年达到150万亩 2008-11-28 08:21:51 来源:平顶山日报 
本网讯(记者华谦)11月26日,记者从市政府了解到,为进一步完善土地流转机制,实现土地集约化、规模化经营,市政府于11月25日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促进规模经营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确定,按照适度规模经营、发
展现代农业的思路,力争经过几年的努力,实现30%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得到规范有序流转,1/3农村劳动力脱离土地从事二、三产业。全市土地流转面积2010年达到50万亩,2010~2015年每年增加20万亩,2015年达到150万亩。
《意见》指出,鼓励和扶持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村经纪人、农业科研单位、新型科技农民、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各类市场主体开展土地规模经营或与原承包农户实行合作规模经营。今后,对连续5年规模经营土地面积500亩以上、从事种养业规模经营和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纳入农业开发项目优先支持范围。在土地规模经营中农业生产者生产销售和初(粗)加工的农产品,视为农民自产、自销、自用。对从事种养业达到一定规模的,各县(市、区)政府要给予适当补助。农业企业按照产业布局规划,从事土地规模经营开发,建立规模化、标准化生产基地,连续经营5年以上,且土地面积达到1000亩以上的,给予奖励补贴。
责任编辑:杨晓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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