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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女孩要以身相许顶餐费



2008-12-03 10:53:29  来源:平顶山晚报


    本网讯 12月1日晚,一名女孩和几个朋友一起在夜市上吃饭,当老板让她支付餐费时,女孩居然要以身相许顶替餐费。老板无奈报警求助,这才讨回了钱。

    据郏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一中队民警介绍,12月1日晚上10时许,郏县县城夜市上一女老板报警:有人吃过饭后不给钱还耍赖

!民警赶到现场,看到一名女孩正和夜市摊点男老板许先生纠缠不休。在民警的严厉斥责下,女孩松手放开了许先生。据许先生介绍,女孩和几名同伴在这里吃饭,饭后别人都走了,只剩下喝醉酒的女孩一人,许先生让她支付170元餐费,可女孩说她没有钱,并说要陪许先生过夜来顶替餐费。遭到许先生的严词拒绝后,女孩居然上前拽住许先生纠缠起来。无奈,许先生的妻子报警求助。

    民警询问得知,女孩姓朱,今年18岁。经过民警一番批评教育,朱某认识到了错误,承认自己是酒后失态,并主动拿出150元钱支付了餐费。(孙书贤)

    


责任编辑:王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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