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46个部门的“三定”(定职责、定机构、定编制)规定,目前已经发布实施。这批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文件,旨在落实中央的改革精神和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要求,提高政府整体工作效能,推动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
转变职能:把
不该管的事项交出去,把该管的事项定清楚
“转变政府职能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和政府机构改革的核心。”参与改革和部门“三定”工作的中央编办有关负责人日前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说,这次“三定”中,无论是对新组建或调整变动的部门,还是机构未作调整的部门,我们都结合部门的功能特点,“把政府不该管的事项交出去,把该由政府管理的事项定清楚”。
基于此,按照“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的原则,进一步减少和下放具体管理事项,取消了一些微观管理、行政审批和评比表彰等事项,将可以由地方承担的事务交给地方政府,将一些技术性和具体事务交给事业单位或中介组织。
与此同时,按照把政府该管的事项切实管好的要求,“三定”规定有针对性地从“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四个方面,全面强化相关部门的经济社会事务管理职能。
理顺关系:力克“九龙治水”
“九龙治水”,是长期以来社会各界对部门多头管理的形象说法。
“无论是地方各界人士,还是中央部委的工作人员,对部门职责交叉和关系不顺问题反映最集中、最强烈。群众和企事业单位也普遍感到,办成一件事很难,要找多个部门,有的还不知道该找哪些部门。职责交叉和关系不顺的问题,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政府协调运转,降低了行政效能。”中央编办有关负责人坦言。
针对这一突出矛盾,这次“三定”集中理顺了有关部门在宏观调控领域、环境资源领域、工业等行业管理领域、涉外经贸领域、市场监管领域、文化卫生等社会管理领域的职责交叉和关系不顺事项。
根据新的“三定”规定,在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方面,则明确了由教育部负责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
而事实上,许多事项确需多个部门共同管理。比如食品安全监管问题,从“田间”到“餐桌”,农业、卫生、工商、质监、药监……分别“把守”在食品生产加工的各个环节。但现实的效果却正如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日前审议食品安全法草案时所批评的:不同的监管部门“各吹各的号,各唱各的调”,导致“十个大盖帽管不好一桌饭、八个部门管不好一头猪”!
针对这些问题,这次“三定”中也提出了解决办法,明确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对确需多个部门管理的事项,明确牵头部门,分清主次责任。
与部门职责交叉问题一样,另外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是“权责脱节”。
“权力与责任相统一是行政管理的基本要求。”中央编办有关负责人指出,长期以来,政府运行中一直存在着一些权责脱节、重权轻责、缺乏监督,有利的事情争着管、出了问题没人负责的现象,这背后的一个深层次原因就是责任不明确,没有真正把责任落实到位。
这次“三定”在配置部门职能时,特别注重对部门责任予以明确和强化。
“明确和强化部门责任,有利于增强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提高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同时也为推行行政问责制、加强责任追究提供了必要的依据。”中央编办有关负责人表示。
优化结构:严格控制机构编制
“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既是改革的重要内容,又是巩固改革成果的重要保障。”中央编办有关负责人说,“这次改革虽然没有确定具体的精简指标,但不等于没有精简要求。”
据介绍,在“三定”过程中,各部门普遍提出了增加机构和人员编制的要求。“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在具体实践中遇到的困难可想而知。
在机构设置方面,这次“三定”着重强调适应部门职能转变的要求,优化结构,内部整合,精干设置。(据新华社北京9月7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