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总局给“快女”定框框:台上不准哭 评委不准毒 2009-05-11 00:00:00 来源:转载

近日记者拿到了广电总局对“快女”的批文,该批文不仅对评委、嘉宾、主持人有详细的要求,甚至连以往比赛中亲友团抱头痛哭的场景也不准出现在电视上。
评委有绯闻的不要
有名的“毒舌”黑楠、柯以敏,很雷很山寨的杨二车娜姆,这些出任选秀节目的评委曾经都是节目的一大看点。而今年,广电总局明确批复“评委、嘉宾要具备权威性和专业性,要业界公认,要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个人品德和文化涵养。凡有非议、争议、绯闻、负面评价、犯罪记录的人不得担任主持人、嘉宾和评委”。
眼泪一律不得播出
熟悉“超女”、“快男”的朋友们都知道,每当关键场次的PK时,导演组都会安排感人环节,极尽煽情之能事。不过,这次广电总局的批文中规定“抱头痛哭、泪流满面、粉丝团狂热、观众狂呼乱叫等镜头一律不得播出”。而对于主持人,广电总局也有要求,“主持人不得穿着奇装异服,不得梳怪异发型。不得喧宾夺主,喋喋不休,胡乱调侃。不得涉及主持人、嘉宾、选手的私生活。”(小文)
责任编辑:杨晓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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