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有关要求,现对鲁山县长源农业有限公司母猪养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第一次公示,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该项目的态度以及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一、建设项目基木情况
项目名称:鲁山县长源农业有限公司母猪养殖项目
建设单位:鲁山县长源农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平顶山市鲁山县四棵树乡彭庄村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项目占地78亩,总建筑面积约42000平方米,新建标准化养殖舍15栋、产房、保育室、管理及生活区、污水处理、饲料用房、化验室、仓库等配套设施。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鲁山县长源农业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鄂总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13837700848
三、环评编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河南艺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桑工
联系电话:15939031025
电子邮箱:254644769@qq.com
通讯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湛河区湛南路东段秀水名居1号楼1304室
四、公众点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鲁山县长源农业有限公司
2021年4月14日
编辑:宋旻